★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略) (略) )、《 (略) 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6】 (略) )等规定,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对矿产资源勘查的原始地质编录和图件、岩矿芯、测试样品、标本等其他实物资料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和保存,推进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工作,履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职责。
★2.具有满足未来5年以上岩矿心等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的库房及室外大型实物地质资料标本展示园场地。
★3.提供满足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实际工作需要的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职人员。
★4.中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招标人规定的保密要求;中标人专职实施人员,需按招标人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2022年度技术要求:
(一)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基本要求
为节约采购人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应位于沈阳市区附近,交通便利,库房应砖混结构,一期提交一个库房,供水、供暖、供电齐全;一个临时周转库房,供水、供暖、供电齐全。
1.库房及办公环境
库房内外墙体粉刷,内墙粉刷大白,外墙粉刷涂料,地面为硬化地面;办公区墙面粉刷大白,地面铺设瓷砖,卫生间设施齐全,门窗安防措施好。
2.安全监控系统
为保障安全,库房及 (略) 位需安装监控系统,网络监控摄像机,监视器、并配备交换机、硬盘、壁挂机柜等设备。
3.消防系统
为防火需要,库房及办公区需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4.实物管理设备
配备保管岩矿心的立体货架,标准化的阻燃岩心箱、用于岩心搬运的电动叉车,用于数据采集的岩心扫描仪、岩心清洗等设备;标准化的样品装具(瓶、袋),标本装具等。
(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要求
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6〕 (略) )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化建设和地质资料管理的要求,建立一套从实物地质资料筛选、采集、整理、保管到利用的制度, (略) *** ,进行规范化管理。
1.人员保障
按照业务需要、精干高效的原则,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人员需具备地质、矿产、信息化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包含:实 (略) 负责人员,信息化管理(岩心扫描)人员,实物库房管理人员,叉车司机,门卫等相关人员。临时用工根据工作需要增减,主要职责是负责实物地质资料的筛选、采集、验收、整理、保管和服务利用。
2.工作流程
辽宁省 (略) 属馆藏机构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依据实物地质资料内容的重要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筛选出国家、省级保管的I、II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并向地质资料汇交人印发《实物地质资料汇交通知书》。委托保管单位(中标服务单位)依据筛选出的I、II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到实物地质资料暂时保管地接收、验收汇交人汇交的I、II类实物地质资料,并运输到库区,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要求,验收后进行清洗、岩心整理换箱、样品标本整理换装具,岩心扫描、信息采集、数据入库、存放货位、保管利用等。
3.岩矿心及样品保管
将国家级、省级筛选I、II类实物地质资料的岩矿心总计 *** 米整理入库保管,对重要的岩心5000米进行信息提取(岩心图像扫描数字化),将国家级筛选为I类实物为地质资料的“辽西凌河地区综合地质调查”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土壤探样品进行整理入库保管。
对所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岩心、化探样品)建立目录数据库。
(三)提交成果要求
提交成果包括实物成果和文档成果:
1.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及相关配套设备。
3.规范保管实物地质资料(岩矿心总计 *** 米、化探样品)及提交实物地质资料(岩心、化探样品)目录数据库。
4.岩心图像扫描数字化5000米。
5.承办一次地质资料管理技术培训会议。
2023年度技术要求:
(一)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基本要求
1.库房及办公环境
保持库房内外墙体粉刷涂料不脱落,内墙粉刷大白、地面硬化无损坏;办公区墙面粉刷大白、地面铺设瓷砖,卫生间设施齐全,门窗安防措施好。
2.安全监控系统
保障库房及 (略) 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做好网络监控摄像机,监视器、交换机、硬盘、壁挂机柜等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3.消防系统
定期检查更换库房及办公区需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好年度消防演练工作。
4.实物管理设备
定期检查保管岩矿心的立体货架,阻燃岩心箱、电动叉车,岩心扫描仪、岩心清洗等设备;及时补充标准化的样品装具(瓶、袋),标本装具等,建立管理台账。
(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要求
1.人员保障
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人员考勤制度,建立日常维护人员台账,及时记录问题。做到定岗定责。保障实物地质资料的筛选、采集、验收、整理、保管和服务利用工作。
2.工作流程
依据实物地质资料内容的重要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筛选出国家、省级保管的I、II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并向地质资料汇交人印发《实物地质资料汇交通知书》。委托保管单位(中标服务单位)依据辽宁省 (略) 属馆藏机构筛选出的I、II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到实物地质资料暂时保管地接收、验收汇交人汇交的I、II类实物地质资料,并运输到库区,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要求,验收后进行清洗、岩心整理换箱、样品标本整理换装具,岩心扫描、信息采集、数据入库、存放货位、保管利用等。
3.样品及岩矿心保管
接收委托方委 (略) 样品以及筛选的I类、II类实物地质资料岩心 *** 米,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整理入库保管,对重要的岩心5000米进行信息提取(岩心图像扫描), (略) 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岩心、化探样品)建立目录数据库。
(三)提交成果
1.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及相关配套设备。
3.对已整理入库保管的岩心、化探样品做好日常规范化 (略) 会化服务。
4.提交实物地质资料(岩心 *** 米、化探样品)及实物地质资料(岩心、化探样品)目录数据库。
5.岩心图像扫描数字化5000米。
6.承办一次地质资料管理技术培训会议。
2024年度技术要求:
(三)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基本要求
1.库房及办公环境
保持库房内外墙体粉刷涂料不脱落,内墙粉刷大白、地面硬化无损坏,办公区墙面粉刷大白、地面铺设瓷砖,卫生间设施齐全,门窗安防措施好。
2.安全监控系统
保障库房及 (略) 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做好网络监控摄像机,监视器、交换机、硬盘、壁挂机柜等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3.消防系统
定期检查更换库房及办公区需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好年度消防演练工作。
4.实物管理设备
定期检查保管岩矿心的立体货架,阻燃岩心箱、电动叉车,岩心扫描仪、岩心清洗等设备;及时补充标准化的样品装具(瓶、袋),标本装具等,建立管理台账。
(四)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要求
1.人员保障
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人员考勤制度,建立日常维护人员台账,及时记录问题。做到定岗定责。保障实物地质资料的筛选、采集、验收、整理、保管和服务利用工作。
2.工作流程
依据实物地质资料内容的重要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筛选出国家和省级保管的I、II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并向地质资料汇交人印发《实物地质资料汇交通知书》。委托保管单位(中标服务单位)依据辽宁省 (略) 属馆藏机构筛选出的I、II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到实物地质资料暂时保管地接收、验收汇交人汇交的I、II类实物地质资料,并运输到库区,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要求,验收后进行清洗、岩心整理换箱、样品标本整理换装具,岩心扫描、信息采集、数据入库、存放货位、保管利用等。
3.样品及岩矿心保管
接收委托方委 (略) 样品以及筛选的I类、II类实物地质资料岩心 *** 米,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整理入库保管,对重要的岩心5000米进行信息提取(岩心图像扫描), (略) 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岩心、化探样品)建立目录数据库。
(三)提交成果
1.提交年度总结及《矿产资源地质岩心保护项目成果工作报告》。
2.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及相关配套设备。
3.对已整理入库保管的岩心、化探样品做好日常规范化 (略) 会化服务。
4.提交实物地质资料(岩心 *** 米、化探样品)及实物地质资料(岩心、化探样品)目录数据库。
5.岩心图像扫描数字化5000米。
6.承办一次地质资料管理技术培训会议。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 (略) 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 (略) 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