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运营项目 JSZC-*-XZDY-C2024-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或“徐州 (略) (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3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DY-C2024-0019
项目名称: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万元(采购包1:15.*万元;采购包2:20.*万元;采购包3:25.*万元;采购包4:20.*万元;采购包5:12.*万元;采购包6: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9.*万元(采购包1:15.*万元;采购包2:20.*万元;采购包3:25.*万元;采购包4:20.*万元;采购包5:12.*万元;采购包6:6.*万元)
采购需求:
负责各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运营,协助镇(街) (略) 内未成年人日常巡查走访,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建立信息档案并动态管理,有针对性的做好个案服务及家庭教育指导、学习辅导、文体活动、心理健康、行为引导、安全法制教育等小组活动,打造“丰启未来”儿童关爱品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或“徐州 (略) (网址:http://**)”
方式:登录http://**;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或“徐州 (略) (网址:http://**)”(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2-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略)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略) 15号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d2ed-4705-94df-abf0f1c0ab3e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丰 (略) 行政中心
联系人:高桐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5号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倩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