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宁县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中宁党办发〔2023〕87号)文件精神,经过县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审,拟认定新堡镇安定社区、柳青社区,宁安镇利民社区、朱营社区、宁华社区、南苑社区、裕民社区、新安社区,鸣沙镇鸣雁社区,太阳梁乡兴渠社区10个社区为县级充分就业社区,对认定为充分就业社区的给予*元/个补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29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来信请寄: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955-*,接受电话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