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 (略) 破产清算案
厂房内机器设备处置公告
根据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赣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赣 (略) 管理人决定对赣 (略) 厂房内机器设备进行处置。
一、变价的财产范围
赣 (略) 厂房内机器设备,具体详见安 (略) 执行局盖章版固定资产--资产设备评估明细表(划线或圈除部分,已在执行程序中处置、案款在执行程序中已分配),评估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
二、处置变价原则
1.合法性原则。处置方式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开原则。处置方式和程序公开。
3.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 (略) 场价值的最大化。
三、市场价值的确定
管理人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评估价变卖价56%下浮20%(评估价45%)作为 (略) 场处置基础价值。
四、变价方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变价出售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据此,管理人按如下方式对债务人机器设备进行变价处理:
1.公开拍卖。单件购买的机器设备,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的45%;流拍或无人购买后,整体按废品价格处置。
2.公告期:不少于7 个自然日,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及拍卖当日均不计算在内。
3.若整体按废品价格处置流拍,考虑到管理成本, (略) 同意后管理人直接放弃处置并同时向债权人会议报备。
4.看样时间 2024年9月28日上午10点。
5.拍卖(处置)时间 2024年9月28日下午3时-5时,赣 (略) 厂房大门口,先卖单件;后,整体按废品价格处置
五、处置方案已经债权人表决通过生效,并对全体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六、管理人联系人 肖福灵,联系电话 *
特此公告
赣 (略) 管理人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