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 (略) 承担了《玛北油田玛 (略) 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玛北油田玛 (略) 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
建设单位: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玛 (略) 新钻6口油井,1口探井转生产井,新建1座计量站,并配套建设地面集输管线,以及项目配套的供配电、仪表、防腐、环保等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见附件,纸质版报告书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单位名称: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 (略)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0-(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请至生 (略) 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_(略).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2024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