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府函〔2024〕211号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自治县各相关单位:
现将《威宁自治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威宁自治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 省 (略) 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4〕87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聚焦财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24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
〔2016〕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4〕87号)要求,编制调整实施方案。
(二)方案编制因由。结合我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为更好地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要求,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拓展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优化资金供给机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
(三)方案编制原则。按照“坚持规划先行、精准精确施策,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要求,提高涉农资金整合实效。
1.坚持规划先行、精准精确施策。以项目规划为引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区分轻重缓急,精准投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对纳入整合范畴的财政涉农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因需而整”,注重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对于原渠道安排必须实施的项目资金不再纳入整合,切实提高跨类别资金的聚合效益。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化产业发展。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抓实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年度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补齐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产业现代化发展。
(二)项目建设目标。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占比,稳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资金整合目标。实现“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以项目规划为引领,完善项目库建设,精准施策,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范围内选择实施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
(一)做实做好项目库。结合威宁县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单位要自下而上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库,优化项目,纳入涉农资金整合实施的项目必须来源于乡村振兴部门建设项目库。
(二)选准实施项目。要瞄准能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项目,分轻重缓急,精准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三)加快项目实施。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按季度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加强资金监管。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由各部门、乡镇(街道)按照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用好整合资金,要落实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略) 、 (略) ( (略) )等部门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年度目标任务,2024年编制涉农整合调整资金67,581.*元,实施项目702个,其中实施基础设施项目274个,投入资金17,479.*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428个,投入资金50,102.*元;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占比74.14%。
(一)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274个,投入资金17,479.*元。主要包括蓄禽粪污治理、村庄规划、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公益性公厕建设、小型桥涵修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配套、安全饮水补水、供水维修、整村推进、人居环境卫生整治、 (略) 安全防护设施、公益性岗位补助、就业培训、跨省务工奖补等项目。
1.蓄禽粪污治理项目
1.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是在草 (略) 畜禽养殖户配套建 (略) 理设施,修建液体粪污贮存池8000m3(配套排污管)。二是在威宁县范围内饲养畜禽的脱贫户、监测户配套建 (略) 理设施,修建液体粪污贮存池6500m3(配套排污管)。三是建设堆粪棚、排污管道和其他基础设施配套设施。
1.3 建设标准。按照到人到户或按照项目批复内容据实补助。
1.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从2024年6月启动,至2024年12月完工。
1.5 项目效益。一是改善村(社区)农户养殖条件,带动养殖业发展,进一步筑牢农村产业基础设施;二是进一步提升乡村环境形象,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三是 (略) 内脱贫户(监测户)稳步增收,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巩固脱贫成效。
2.村庄规划项目
2.1 实施地点。涉及39个乡镇(街道)。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在涉及到的39个乡镇(街道)以“一图一表一说明”及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内容,紧扣各村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强的村庄规划“一图一表一说明”及数据库建设。
2.3建设标准。*元/村。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从2024年6月启动,至2024年12月完工。
2.5项目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39个乡镇(街道)村居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拟定了“蓝图”,村庄规划更加科学、合理,为实现和美宜居的乡村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3.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3.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3.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是在草海镇、麻乍镇、中水镇建设3个垃圾运输中转站;二是在各乡镇(街道)修建化粪池、购买垃圾箱和垃圾专用车等卫生整治工具;三是在涉及到的乡镇(街道)实施管沟、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3.3 建设标准。按照批复方案据实补助。
3.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从2024年1月启动,至2024年12月完工。
3.5 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容、村貌,使农民群众基本养成了科学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生活条件明显得到改善,提高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4.小型公益性公厕修建项目
4.1 实施地点。黑土河镇黑 (略) 、五里岗街道 (略) 、哲觉镇箐竹村及大街乡大松村、嘎基村、高华村。
4.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是在黑 (略) 新建100m3水冲式厕所一个(包含12个蹲位、男厕蹲位6个、小便池3个、女厕蹲位6个、杂物间一间、30m3三格化粪池1个、10m3不锈钢水塔一个);二是在五里岗街道 (略) 易地扶贫搬迁 (略) 修建面积100㎡的水冲式公厕1个(包括新建30m3化粪池一座、修建10m3不锈钢水塔一个,男厕5个蹲位,小便池3个,女厕7个蹲位,杂物室一间);三是在哲觉镇箐竹村扩建公共卫生间8㎡;四是在大街乡嘎基村新建10m3化粪池一个、蹲便池改造长7m;高华村新建水冲式公厕1所,新建三格化粪池1个,改造水冲式公厕1所,配备相应照明设施和自动水冲器;大松村新建3所水冲式公厕,面积不小于15㎡/所,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 2:2,配备相应照明设施和洁具,新建三格化粪池1个,容积不低于3m3/个。
4.3 建设标准。黑土河镇、五里岗街道*元/所,哲觉镇按照0.*元/㎡补助,大街乡按照化粪池0.*元/m3,厕所0.*元/㎡补助。
4.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从2024年1月启动,至2024年12月完工。
4.5项目效益。通过设施公厕修建和维修:一是能够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和搬迁入住幸福指数;三是进一步方便搬迁群众出行购买生产生活物资,降低生活成本,促进搬迁安置点经济活跃度,更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促进易地搬迁群众增收。
8.安全饮水补水、供水维修项目
8.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8.2 建设内容和规模。安全饮水补水、供水维修项目涉及97个,建设内容主要涉及管道安装、新建蓄水池、高位水池和泵站泵房及维修管道、水表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8.3 建设标准。按照到人到户或按照项目批复方案据实结算补助。
8.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从2024年1月启动,至2024年12月完工。
8.5 项目效益。一是农村饮水补水、供水维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农村供水基础项目设施服务体系,减少水损,提高供水保障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饮水供水保障;二是促进 (略) 域经济的发展。农村饮水补水项目实施后,农业主导产业、农村特色旅游业等对城镇 (略) 域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9.整村推进项目
9.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9.2 建设内容和规模。整村推进项目涉及48个,主要建设内 (略) 、安装LE (略) 灯2600余盏、修建家庭牧场300余户、修建水池43个,院坝硬化8.*余㎡等农村基础设施配套。
9.3 建设标准。按照批复方案相关标准据实补助。
9.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于2024年1月启动实施,2024年12月前全面完成。
9.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使修建家庭牧场的户均增收1.*元左右,修建公共厕所使群众直接受益,提升村庄环境卫生形象,通过安 (略) 灯,将改善群众夜晚出行困难问题,项目实施对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将起到积极作用,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10. (略) 安全防护设施项目
10.1 实施地点。涉及36个乡镇(街道)。
10.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新建2023 (略) 波形护栏(C-4E、C-2E)、钢筋混泥土护栏、标识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二是新建2024年波形护栏(C-4E、C-2E)、钢筋混泥土护栏、标识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
10.3 建设标准。按照批复方案相关标准据实补助。
10.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全部完工。
10.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建设完成农村“组组通”、村道188公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筑 (略) 安全防护基础设施;二是提高农户出行安全,加快农村经济快速高效发展,进一步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428个,投入资金*.*元。主要包括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岗位补助、 (略) 修建、家庭牧场、就业培训、跨省务工奖补、农业服务、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养殖奖补、雨露计划、种植奖补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项目。
1.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岗位补助项目
1.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1.2 建设内容及规模。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岗位项目,涉及468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4680人持续实现稳定增收。
1.3 建设标准。公益岗位500元/人/月。
1.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1.5 项目效益。通过公益岗位项目实施,带动公益岗位就业4680人,在解决就业困难的同时,也进一步有效维护村庄环境卫生,促进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增加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 (略) 修建项目
2.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修建3-3.5m宽,15cm厚碎石垫层,15cm厚C25混凝土,预计修建里程548km。
2.3 建设标准。*元/km。
2.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2.5 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一是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种植综合收入;二是项目有利于改善村居环境以及村容村貌,进一步巩固筑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3.家庭牧场建设项目
3.1 实施地点。涉及23个乡镇(街道)。
3.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23个乡镇(街道)2000余户进行养殖圈舍改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一户一策”对农户进行补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户圈舍新建或改扩建、堆粪棚、化粪池(污水收集池)、排污沟、青贮池等项目。
3.3 建设标准。小于等于1.*元/户。
3.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3.5 项目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使养殖户平均新增存栏肉牛2头,户均增收6000元。二是通过种养循环等模式推广,将促进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三是带动威宁县绿色、有机农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推动农产品向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
4.就业培训、跨省务工奖补项目
4.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4.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全县41个乡镇(街道)实施就业培训、跨省务工奖补,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全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贴;二是对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不低于10天,计划投入培训费*元,涉及3200人,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补贴;三是对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投入*元,计划培训农村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4200人,对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天40元/人/天。
4.3 建设标准。跨省交通补贴500元/人(一次性),培训40元/人/天。
4.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4.5 项目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激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稳步增加收入;二是对全县脱贫劳动力进行就业技术培训,直接带动农户就业增收,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助力群众增收,持续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5.农业服务项目
5.1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项目实施:一是采取农机购置后租赁给农机专业合作社,用于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年实现农机服务面积*亩以上,有效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可完成2024年千人1.5批次农产品监督抽检1800批次;三是实施马铃薯深加工基地消防升级改造,涉及改造面积综合厂房8488.7㎡,改造内容为完善综合厂房的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栓、喷淋、消防主管、增设厂房内的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四是购置 (略) 4个商铺、面积905.94㎡,购置 (略) 6个商铺、面积391.5㎡,用于打造特色 (略) 场;五是建设废旧 (略) 点35个,促进农膜回收,提升我县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
5.3 建设标准。按照项目批复实施方案据实补助。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5.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农机购置后租赁给农机专业合作社,用于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年实现农机服务面积*亩以上,有效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农产品质量检测项目实施能完成2024年千人1.5批次农产品监督抽检1800批次,进一步确保农产品质量;三是马铃薯深加工项目建成后可提供60个就业岗位,可缓解当地及 (略) 就业压力,由加工厂为农户提供利益保障订单,企业投产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银行同期利率返还资金,分红资金兑现后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四是通过购置商铺门面,打造特色 (略) 场,可有效促进搬迁安置点经济活跃,带动 (略) 农产品服务端,促进农产品销售, (略) 经济发展;五是通过扶持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建设 (略) 点、构建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膜污染治理,加快建设农业绿色发展。
6.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6.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6.2 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全年发放贷款15亿元,带动*户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经营,预计产生8,*元效益。
6.3 建设标准。小于等于*元/户。
6.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6.5 项目效益。涵盖全县所有符合且有意愿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脱贫户、监测户等,每户贷款额度*元、3年期以下, (略) 场基准率贷款利息进行贴息补助,带动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种植和养殖业,持续助力脱贫群众创业增收。
7.养殖奖补项目
6.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6.2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和有养殖意愿的困难户进行补助,一般户按照相关比例约束奖补。
6.3 建设标准。一是购买生猪补助标准:脱贫户和监测户购进一头生猪补助300元;单个主体奖补不高于5头,超过5头的按5头补助;二是对能繁母猪奖补标准:能繁母猪存栏3个月以上或产仔猪一批,每头补助500元;三是养牛产业见犊补母标准:脱贫户、监测户每头按照1000元进行补助;四是对养殖户、养殖大户、合作社补助标准:对养殖户、大户给予最高不超过*元(含)以下,1年(含)以下、 (略) 给予最高不超过*元(含)以下,1年期(含)以下的政府全额贴息贷款。
6.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6.5 项目效益。引导并激励脱贫户及监测户大力发展养殖产业,提高畜 (略) 场竞争力,提高畜牧业生产经济效益,直接增加养殖户的养殖收入,有力推动乡村振兴产业经济发展。
7.雨露计划项目
7.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7.2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符合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全覆盖资助,预计补助1600名学生。
7.3 建设标准。按照实施“雨露计划”教育资助补助。
7.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7.5 项目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对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补助,帮助顺利完成学业,提高脱贫农户知识水平,增加就业技能,持续为家庭创收增收,进一步保障脱贫农户生产生活水平。
8.种植奖补项目
8.1 实施地点。全县41个乡镇(街道)。
8.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在全县所涉乡镇(街道)发展种植业奖补政策,项目主要涉及马铃薯种植、辣椒、荞麦、玉米、枇杷、花生、石榴和西梅等特色产业种植项目10余万亩,项目根据申报种植产业类别分类进行奖补。
8.3 建设标准。种植魔芋、党参等补助800元/亩;种植玉米、辣椒等补助200元/亩;经果林补助13元/株、柚子补助30元/株等。
8.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8.5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后:一是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进一 (略) 域居民生产生活现状,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合作社通过入股企业带动发展种植产业项目,农户可实现就地务工增收,同时在家照顾孩子上学;三是大力发展种植产业,可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9.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9.1 实施地点。涉及30个乡镇(街道)。
9.2 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30个项目,建设资金2,*元。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养牛、种植、加工厂房建设等。
9.3 建设标准。*元/村。
9.4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1月启动,2024年12月完成。
9.5 项目效益。该项目实施后:一是到2024年底,全县30个扶持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62.06余万元;二是带动4.*余名群众增收。三是依托财政资金,结合自身优势发展产业,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和良性发展机制。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4年,我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67,581.*元,涉及项目702个。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共计274个项目,投入整合涉农资金17,479.*元,项目具体包括:7个蓄禽粪污治理项目,资金3,569.*元;39个村庄规划项目,资金*元;4个农村公厕修建项目,资金50.*元;29个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1,461.*元;2个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4.*元;26个小型桥涵修建项目,资金*元;2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资金2,520.*元;97个安全饮水补水、供水维修项目,资金*元;48个整村推进项目,资金3,*元;2 (略) 安全防护项目,资金1,314.*元。
农业产业项目发展类:共计428个项目,投入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0,102.*元,项目具体包括:85个保洁员、公益岗位补助项目,资金5,*元;13 (略) 修建项目,资金13,*元;23个家庭牧场项目,资金2,981.*元;47个稳岗就业及培训项目,资金3,*元;7个农业服务项目,资金2,*元;2个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5,*元;57个养殖奖补项目,资金*元;1个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元;49个种植奖补项目,资金4,629.*元;30个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4年,我县整合涉农资金67,581.*元。其中,整合中央资金60,685.*元,整合省级资金6,*元,整合县级资金*元(2022年衔接资金结余)。
1.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60,685.*元:一是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3,*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元,以工代赈资金*元);二是整合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元;三是整合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03.*元;四是整合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元。
2.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6,*元:一是整合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元;二是整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元。
3.整合县级财政涉农资金*元:整合县级2022年衔接资金结余。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成立威宁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 (略) ,办公室主任由自 (略) 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强力推进资金整合各项工作。
(二)强化职责分工。威宁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按照“项目库”和年度脱贫计划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做好综合协调、资金统筹等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按照“项目库”入库要求完善项目入库,向县 (略) ( (略) )申报项目,根据项目或资金安排批复计划组织实施,按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项目自查自评,做好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和项目后续管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自治县 (略) ( (略) ):负责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审核。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修改完善“项目库”,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库,建设动态项目库,负责项目审核把关,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管理实施,负责涉农整合项目实施与管理,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加强涉农资金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做好项目移交、项目后续管护运行相关工作,做好项目绩效考核自评等相关工作。
自 (略) :负责项目计划的筛选、评估论证、立项、批复和脱贫攻坚项目库录入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指导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做好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登记移交和绩效考核自评等相关工作。
自治县 (略) :负责项目计划的筛选、评估论证、立项、批复和脱贫攻坚项目库录入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指导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做好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登记移交和绩效考核自评等相关工作。
自 (略) :负责提供纳入整合的资金规模、计划纳入整合的资金量,记录预算指标来源,下达纳入统筹整合的资金文件,加强资金监管。
各涉农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计划或资金批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设计、立项、招标、实施、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整合项目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确保阳光运作。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单位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在 (略) 站或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乡村振兴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监督评价。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跟踪检查,及时 (略) 理。
(五)建立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统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振兴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一是制定《威宁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二是完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实时更新项目。
(六)强化绩效管理。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办〔2018〕26号)精神,在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工率、项目验收率、监督检查情况、机制保障措施和其他方面内容开展综合性绩效评价,提高涉农资金整体效益。
附件:1.威宁自治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2.威宁自治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表
附件1:威宁自治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1).xls
附件2:威宁自治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xlsx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