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民社函〔2023〕71号)文件精神,2023年沙坡头区投入189.91万元用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设置5个内容,并于11月24日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15家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评审,最终评定结果为:沙坡头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承接“沙坡头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河北片区)”、 (略) 沙坡头区嘉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沙坡头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河南片区)”、 (略) 博慧社工服务中心承接“沙坡头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项目”、 (略) 温 (略) 承接“沙坡头区困难群众暖心助餐服务项目”、 (略) 温 (略) 承接“沙坡头区特殊困难群众关爱服务项目”。
为确保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项目评审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决定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上对沙坡头区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203社会事务办公室(通讯地址:沙坡头区社会事业办公楼2楼203),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项目评审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如公示无异议,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项目实施。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略)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