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06日-2025年0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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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卓尼县车巴沟、大峪沟、卡车沟清淤疏浚工程 | 本工程车巴沟清淤段位于卓尼县泥巴乡以及刀告乡,卡车沟清淤段位于卓尼县喀尔钦镇,大峪沟清淤段位于卓尼县 | 卓尼县洮泽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清淤河道涉及卓尼县车巴沟、大峪沟、卡车沟。清淤疏浚总河长13.061km,共18个清 (略) 块,总清淤疏浚量为72.*m3。其中车巴沟共11个清 (略) 块,清淤疏浚总河长6.674km,清淤疏浚量为40.*m3;大峪沟共4个清 (略) 块,清淤疏浚总河长2.666km,清淤疏浚量为13.78 万m3;卡车沟共3个清 (略) 块,清淤疏浚总河长 3.721km,清淤疏浚量为17.*m3。 | 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施工期扬尘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清淤工程选择低温季节进行清淤施工,采取分段施工方式,减少清淤工程持续时间。车辆燃油用优质燃油并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 2.废水。项目清淤段属于地表水Ⅱ类水环 (略)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落实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就地泼洒降尘,严禁外排入河;施工人员如厕设置环保厕所,粪污定期委托当地农户清掏堆肥;固体废物严禁倾倒入河;加强工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定期检修车辆; (略) 域配备围油栏,一旦发生翻车事故导致油料泄漏,立即启 (略) 理措施,进行溢油回收并 (略) 域应急预案联动; (略) 控制车速,车速不得超过20km/h。 3.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严禁疏浚物乱堆乱弃,清淤疏浚物全部送卓尼县洮泽 (略) 配套的清淤物临时贮 (略) 置场综合利用;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提高原料利用率,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 4.噪声。施工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第 4 号)有关规定,在本报告编制阶段,卓尼县洮泽 (略) 组织开展了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工作,详见《卓尼县车巴沟、大峪沟、卡车沟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 | 甘南州迭部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迭部县城东3 (略) 的旺藏乡白龙江南岸 | 迭 (略) | 甘肃新美 (略)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