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 (略) 年产500台套超净环保设备制造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台套超净环保设备制造基地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址:蚌埠淮上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人,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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