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上报古浪县大靖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古教发〔2024〕20号)收悉。根据北京五州 (略) 出具的《关于上报<古浪县大靖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报告>的报告》(北京五州武字〔2024〕9号),由兰州华文 (略) 编制的《古浪县大靖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上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古浪县大靖初级中学位于大靖镇新城区,承担着大靖片区初中教育教学任务,后期计划逐步撤并周边初中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学校整合后计划容纳学生2500人左右,学生住宿面积将严重不足,为进一步扩大大靖镇区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大靖初级中学学生住宿紧张的实际问题,计划实施古浪县大靖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古浪县大靖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2401-*-04-01-*
四、建设单位:古浪县大靖教育工作站
五、建设地点:古浪县大靖初级中学校园内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四层学生宿舍楼1幢,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配套室外附属工程。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0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等筹措解决。
九、项目节能: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推荐的节能方案。
十、招标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项目设计方案,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建设资金全部筹措到位后按程序组织实施,不得新增地方债务。
古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