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 | ||
项目法人: |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略) 洪泽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安兆工程 (略)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4-01-04 |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 (略) 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兆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是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重要组成部分, (略) (略) 洪泽区和清江浦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二河越闸和入海水道进洪越闸,二河闸上2.33km引河及二河闸至入海水道进洪闸3.10km河道、入海水道进洪闸下1.61km河道开挖,入海水道进洪闸闸下3.22km堤防加固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标段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
招标范围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进洪越闸及下游1.61km河道堤防工程施工现场智慧工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点勘察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安装集成服务、通信传输保障服务、服务器及数据存储服务、软件支撑服务、多平台对接服务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视频监控或通信传输或水利信息系统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供货合同;②合同*方出具的供货完成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计算机或自动化或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略) 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 (略) 公 (略) 场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淮河水利网上发布。
9. 注意事项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4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1和10.2。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517-*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 (略)
地址: (略) 凤阳西路41号
邮编:*
联系人:李工、么工
电话:0552-*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略) 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400-998-000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0551-12345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东海大道3055号
电话:0552-*
11.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 (略) 合肥庐阳支行
2024年1月4日
0天0小时7分4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1-04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1-040天0小时7分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
项目编号:2024IFAAZ000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4日
开标日期:2024年1月25日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通信总站
地址: (略) 东海大道30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佰***万零*佰**元整(¥*.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通过试运行验收后,提供合同设备三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质量:合格
拟任项目负责人:李维纯,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202 (略) 非农业取用水国控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合同金额:308.7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6月;
2.项目名称:山洪灾害防治区重点部位视频站点补充建设及基础数据整编入库的服务项目,合同金额:545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5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2层215
投标报价: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通过试运行验收后,提供合同设备三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质量:合格
拟任项目负责人:杨壁辉,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郎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提升项目,合同金额:28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
2.项目名称:淮委重点防洪区域水文监测预警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III标段,合同金额:131.3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
3.项目名称: (略) 小型水库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雨水情监测能力提升技术协作服务,合同金额:210.749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4月。
否决情况: (略) 奥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合同*方出具的供货完成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项目负责人及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东海大道3055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5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 (略)
地址: (略) 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么工 联系电话:0552-*
公示期: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9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 (略) 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5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 (略)
2024年1月26日
0天1小时4分1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1-26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1-260天1小时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