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发布时间:2023-01-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和田地区洛浦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 *55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洛浦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55001)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债券,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 新建通廊式保障性租赁住房10 栋及附属配套,总建筑面积50517.08m2,共计1300套(其中:成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共220套,非成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共1080 套)。其中:(1)1#楼为成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为5698.49m2,共115套,内设2部电梯,为有机房电梯;(2)2#楼为成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为5629.94m2,共105套,内设2部电梯,为有机房电梯;(3)3#楼为非成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为5912.09m2,共170套,内设2部电梯,为有机房电梯;(4)4#楼为非成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5380.67m2,共142套,内设2部电梯,为有机房电梯;(5)5#、7#、8#、9#、10#楼为非成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均为4749.89m2,共650套,每栋楼内设2部电梯,为有机房电梯;(6)6#楼为非成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约为4146.44m2,共118套,内设2部电梯,为有机房电梯;(7)1-10#楼均为地上5层,局部一层,及配套室内给排水、消防、电气设备、电梯采购、安装及附属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招标范围: 和田地区洛浦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与施工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招标内容:(1)设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各相关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及配合解决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等。(2)施工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的相关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包检验检测、包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工作;相关文件送审、配合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3.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4)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须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5)项目管理人员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近三年至少一项类似单项业绩: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3年01月)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房建业绩,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以竣工验收单落款日期为准落款日期为准;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01月)承接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需大于或等于5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及信用中国(http://**)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http://**.cn/data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31日到 2023年02月2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1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略) 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01月31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3年02月20日20:00(北京时间)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2023年02月21日10:3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 (略)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6、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7、本项目工期135天;8、本项目采用线下辅助开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丰 (略) |
地址:洛浦县文化路115号 | 地址:新疆和 (略) 古勒巴格街道人民路111号和天下酒店14楼 |
联 系 人:徐元芬 | 联 系 人:夏泽斌 |
电话:0903-* | 电话:090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01月3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