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略) (略) 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JZGPC-2023-03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略) (略) 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GPC-2023-034 项目名称: (略) (略) 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车辆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业务范围至少包含: A.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 B. 机动车(辆)保险 上述A、B两项具备任意一项即可 4.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到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 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和营业执照中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包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略) 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报名邮箱“*@*63.com”,提供扫描件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我中心将于收到邮件次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前通过邮箱回复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于该日下午反馈收件信息“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至我中心邮箱,未及时反馈收件信息的视同当日已收悉《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邮件我中心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22-*。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7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蓟州区长 (略) 内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凯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