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基本情况
(1)兴安县兴安镇护城护城村委安置用地地块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兴安县兴北大道旁,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5.*°,用地面积*.04m2(18.26亩),调查的地块原性质为农用地,目前仍由附近村民种植着蔬菜与水稻。目前根据《关于兴安县兴安镇护城护城村委安置用地地块项目用地规划的说明》中规定,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我公司接受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后组成调查组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兴安县兴安镇护城护城村委安置用地地块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对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得出关于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为: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不曾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无表明其有明确污染的监测数据、调查发现该地块周边 (略) 、农田,对调查地块无污染风险、地块历史上不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表明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无污染迹象,也没有土壤污染记录。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证明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符合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的标准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因此,本次调查地块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证明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符合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的标准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地块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的城镇住宅用地按规划进行建设。
二、报告编制单位
中建材广西 (略)
三、报告查阅方式
具体报告的 (略)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mailto:*@*q.com">*@*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