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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JSSM[2024]9139 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略) ,宿豫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4.5 万元,招 (略) 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扩建面积约 9709 平方米,主要建设南宿舍楼和实验综合楼、配套建设传达室、
(略) 、 (略) 、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具有独立
订立合同的能力;
1.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
资质。
1.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3.1 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1.3.2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1.3.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3.3.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1.3.3.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或总监)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
承诺书)
1.3.3.4 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手续。
1.3.3.5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 5 年的。
1.3.3.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情况承诺 书)。
1.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4.1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 2 人;
1.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 3 人;
1.5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1.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 暂停
且在暂停期内;
1.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7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
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略) (略) 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
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1.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微信获取,联系人:仝磊 * 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需
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宿豫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宿豫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略) 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的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
迁市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宿豫区来 (略) 内。
2.1.2 项目规模:改扩建面积约 9709 平方米,主要建设南宿舍楼和实验综合楼、配套建设
传达室、 (略) 、 (略) 、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等。
2.1.3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
服务期为 24 个月)。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主体土建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总监理服务费
的 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总监理服务费的 80%;余款
待缺陷责任期满付清(无息)。
注:监理服务费支付前,监理人必须提供同期所有监理资料,否则委托人不予支付服务费。
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次付款,承包人必须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
委托人不予支付服务费。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监理项目包含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
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维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投额约 3500 万元,招标人设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
为总投资额的 0.7%。
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
地 址:宿豫区来龙镇
联 系 人:李胜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思迈 (略)
地 址: (略) 宿城区人民大道 1068 号
联 系 人: 仝磊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