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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常发改〔2024)53号
关于常宁市中心医院医疗病房提质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关于审批常宁市中心医院医疗病房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请示》和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公共卫生事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略) 政府
常务会审议通过,同意实施常宁市中心医院医疗病房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编码为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地点: (略) 水口 (略) 107号。
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对现状病房提质改造6859平方米,以
及无障碍设施建设,加装电梯、消防楼梯等,增设病房卫生间,改
造和提升现有卫生间,改善现有供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系统等。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元。资
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单位自筹。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颜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
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两年(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
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
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
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
用等基本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
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
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展和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