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1月15日10时,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坐落 | 结构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租赁建筑面积(㎡) | 起拍价(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现经营 |
1 | 铅山县复兴北路 34号 | 砖混 | 1/5 | 283 | 4.0752 | 2 | 仓库 |
2 | 铅山县复兴北路 36号 | 砖混 | 1/5 | 34.11 | 0.5316 | 0.2 | 空置仓库 |
3 | 铅山县复兴北路 37号 | 砖混 | 1/5 | 27.1 | 0.4224 | 0.2 | 仓库 |
4 | 复兴街239号店面5 | 砖混 | 1/5 | 7.398 | 0.5328 | 0.2 | 空置 |
5 | 复兴街239号店面6 | 砖混 | 1/5 | 7.398 | 0.5328 | 0.2 | 空置 |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洪利房地产 (略) 赣洪利资评字(2023)第01012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期五年,租金不递增,按年交付。租赁期限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赁保证金为一个季度的房租,跟第一次的房租一起交纳。每一年为一次缴纳期,提前一个月交纳下年度租金。合同期满后租赁保证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
4、相邻资产遵循整体优先原则,如相邻店铺,则该数间资产作为一个标的优先整体对外招租。标的交付时间及起租时间以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标的成交后,承租人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有优先权。
5、4号、5号标的房产证号为*,其它无产权证。
6、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 月11 日17时止,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于2024年1月11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 (略) (略) ,账号:*468】(以实际到账为准)。
联系电话: *徐女士 *程女士 *郑女士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0793-*(财务)
本项目未尽事 (略) 产权交易网:http://**
(略)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