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怀安经 (略)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怀安县数据和 (略) 以怀数政投资审字[202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怀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略).33m(约合103.8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线1530米,污水管线2050,给水管线1430米( (略) 政接口350m,红线内1080m),消防给水管线1250米,热力气管线1500米,其中,热水管线1116米,蒸汽管线384平方米,市政电力电缆 2700米,厂区电力电缆1300米,通信管线1400米换 (略) , (略) (略) ,10KV变配 (略) ,标准化厂房4栋,冷库1栋,设备房1栋,配套科研综合楼1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为(略).18平方米。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完工。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标准图集的须对图集进行基本说明。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做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 12:00至2024-1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9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标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单位名称:张家口 (略) ,负责人:孙惠卿,联系方式:0313-(略) ,邮箱:*@*ina.com。 (2)代理单位名称: (略) ,负责人:王熙,联系方式:(略),邮箱:*@*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怀安县住房和 (略) (略) 场监督管理股 电话:0313-(略) 电子邮箱:ha.*@*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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