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要求, (略) 城乡规 (略) 等15家测绘资质升级、资质申请、增加专业类别单位提交的法人资格、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申请的测绘专业类别所对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及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技术装备和设施情况、测绘业绩等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并查询了信用信息,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现将以下15家单位(见下表)的基本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依法准予行政许可(主要信息公开表见附件)。
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 (略) 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反映。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
联系电话:0931-*
联 系 人:陈寒
附件15: (略) (略) 主要信息公开表??????????????????????
(略) 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