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略) )、《 (略)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 (略) )、《 (略) 关于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水(2019) (略) )等文件规定,2022年4月18日重庆市 (略) 开展了涪陵新一 (略)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形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自主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10日,广大公众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 ***
建设单位:重庆市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重庆市/重庆市/涪陵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