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XCG-F23002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审计局购买公共投资审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智博 (略)
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18幢11层22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濉溪县审计局购买公共投资审计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详见附件 |
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详见附件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及结算审计结束 |
服务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梅陈爱岚阚绪岩马劲松*艳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审计局
地址:濉溪县沱河路92号
联系方式:0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颖
电 话:0561-*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