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滦县河山线材有限公司废酸再生利用技术环保提升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废酸再生利用技术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地点: (略) (略) 雷庄镇颜庄村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将现有工程产生的废酸,不 (略) 置,由本公司自 (略) 置,本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不新增占地,新增新型废酸再生利用系统,设备包含原材料储存罐6个、反应釜、成品罐2个等。本项目改造完成后,有效的避免了废酸在委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本项目建成后采用氧化法,钢材酸洗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利用氧气作为氧化剂,将废 (略) 理后得到可供造纸、浆染、工业污水等行业使用的净化剂,并且建设内容与备案一致。技改完成后,年产净化剂1112.1926t/a。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颜经理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