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就惠阳区屋顶光伏资源存量资产盘活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招-惠阳【2023】004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一)项目名称:惠阳区屋顶光伏资源存量资产盘活特许经营项目
(二)招标人: (略)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3.1项目地点: (略) 惠阳区
3.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拟利用惠阳区政府可控可利用的存量屋顶资源,根据惠阳区的测绘资料,项目的屋顶面积为*.80㎡,可利用面积为*.11㎡,建筑属性包含有教育建筑、政府单位、医疗建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场等。
项目充分开发利用惠阳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建设绿色环保的新能源。从能源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可利用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约26MW,标准年发电量为3145.65万kWh。
项目建设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具体详见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3.3招标范围: (略)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公开招标实现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略)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与特许经营者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授予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报建手续、融资、施工、组织竣工验收、运营期内项目持续运营以及合作期满移交工作。
3.4项目投资:本项目的总投资为24344.2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300.52万元,特许经营权价格12000.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43.70万元。
3.5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从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可在建设期内分批建设,各屋顶分布式电站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由特许经营者、电网企业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特许经营者与用电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运行。项目整体完成并网验收和调试,并网运行,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
3.6建设工程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至少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50796-201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电测量及电能计算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等相关专业及行业标准规范,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7项目实施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转让+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惠阳区人民政 (略)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并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由特许经营者负责政府可控屋顶光伏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为项目特许经营区域提供光伏发电服务,并享有获取收益的权利。
本项目特许范围为惠阳区全区政府可控屋顶资源,目前已统计存量资源见附件惠阳区屋顶光伏资源统计表。
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3.8项目运作方式:
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转让+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机构将惠阳区政府可控的存量屋顶资源转让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同时获得利用屋顶资源建设运营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者利用存量屋顶资源投资建设运营屋顶光伏项目,并取得经营收入,期满后将屋顶资源和屋顶光伏项目无偿、完好地一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政府方通过转让存量屋顶资源的同时授予屋顶光伏建设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收入,实现盘活存量资源的目的。
3.9特许经营权转让方案
3.9.1特许经营权价格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不低于¥12000.00万元(大写:*亿*仟万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
3.9.2特许经营权价格支付
特许经营者应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6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全额支付不低于特许经营权价格人民币:12000.00万元(大写:*亿*仟万元整),最终以投资人中标价格为准。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支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如特许经营者中标后60天内仍未付款的,实施机构有权终止本项目合作,解除合作关系。特许经营者应一次性向实施机构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格2%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信用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
四、参与投标方式
(一)本项目可通过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 (略) 产权交易网上招投标登录”平台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以下网址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产权交易→《产权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操作规程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并按照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会弹出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以供投标人保存或打印。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投标系统为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投标前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开标时,按相关时限规定,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未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使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也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应在办理CA证书时,同步开通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网上投标时,必须对相关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四)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完成网上投标后,从产权交易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请投标人在响应前详细阅读以下网址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产权交易《产权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咨询系统运行维护商(蔡工:0752-*)。
(六)标书制作及响应:
(1)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若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签章完成加密后,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
(2)各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已加密的文件格式“*.ebms_tbg”电子投标文件至产权交易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递交的U盘存储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内容应一致。
五、特征码检测事宜
为防范围标串标、促进交易公平公正,本项目将在开评标时进行“特征码”检测。
(一)检测内容:包括投标人网卡地址、确认投标时使用的网络IP地址(以下简称: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由招投标系统自动提取比对。
(二)检测应用: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的,将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产权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确保相关版本是最新版本,应当次投标当次从产权交易招投标系统中下载)编制投标文件,并在产权交易招投标系统上完成线上投标工作。
2.为避免IP地址和硬盘序列号误测问题发生,建议投标人不要使用公共网络或拨号电话宽带登录交易平台和上传投标文件,同时不要使用U盘进行签章。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除可选择现金转账缴纳保证金方式外,亦可选择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提交。
(一)现金缴纳保证金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投标系统申请保证金子账号,并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以招投标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提供缴款凭证。 (备注:系统分配给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对应各投标人是唯一的,严禁互相混用,否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因受系统限制,投标保证金暂时不接受支付宝转账和微信转账等第三方转账)
(二)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保证金:选择「保证保险」, (略) 后,点击「申请保险」,阅读「申请协议条款」,点击「确定」按钮,点击「支付」获取收款信息,由企业基本户转账至给出的收款账号中,支付完成后即可更新结果及下载保单。
(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 (略) 产权交易网上招投标登录”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也可以通过登录以下链接查看公告下载:
http://**。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评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始。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略) 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1 号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 卢工、陈工
联系电话: 020-* 传真: /
(二)招标人: (略)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姚晓英
联系电话: * 传真: /
(三)招标监督机构: (略)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黄燕强
联系电话: *
(四)交易平台服务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人: 产权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2-*
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十一、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4日 08时30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7月25日 09时30分 |
投标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4日 08时30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25日 09时30分 |
答疑澄清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4日 08时30分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9日 17时30分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3年7月4日 08时30分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24日 11时00分 |
序号 | 标段名称 | 开标地点 | 评标地点 |
1 | 惠阳区屋顶光伏资源存量资产盘活特许经营项目 | 开标室1 | 评标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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