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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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略) (略) 净水剂生产线技改项目 | 赤峰 (略) 现有生产项目2个,分别为:年产八水氢氧化钡1500t钡盐产品项目和年产氟硅酸钠7000t、聚合硫酸铁溶液*.78t、聚合氯化铝溶液*t净水剂生产项目, (略) 局批复和验收文件。本次技改项目拟与原净水剂生产项目共用生产线,以自然年为单位交替生产。本次建设生产年份产能为氟硅酸镁*t/a,速凝剂*t/a,聚羟酸减水剂*t/a,固体硫酸铝*t/a。其中,氟硅酸镁与氟硅酸钠共用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速凝剂、固体硫酸铝与聚合氯化铝共用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聚羟酸减水剂生产位于钡盐生产车间东侧车间,新增搅拌釜、反应釜、复配罐等设备。项目总投资*元。 | 项目位于赤峰红山经济开 (略) 5号现有厂区内,南侧 (略) ,西侧、北侧紧邻赤峰制药厂,东 (略) 为东方化工染料助剂厂。 | (略) (略) | 内蒙古讯拓 (略) | 一废气:①配料工序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每个产品生产线配置1套,共3套);②氟硅酸镁反应废气(氟硅酸、氟化物)采用集气罩+酸雾净化塔+15m排气筒排放;③氟硅酸镁烘干废气(颗粒物、氟硅酸雾、氟化物):一级干燥工段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一次碱洗+15m排气筒排放;二级干燥工段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二次碱洗+15m排气筒排放;④固体硫酸铝和速凝剂生产酸雾(硫酸雾)经集气罩+酸雾净化塔+15m高排气筒排放;⑤减水剂生产有机废气(TVOC)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放;⑥无组织废气管控:储罐区无组织废气(氟硅酸、硫酸)采用水吸收罐吸收达到一定浓度水溶液后回用于速凝剂生产;危废暂存间废气(TVOC)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与减水剂生产有机废气共用处理装置)。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二废水:项目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厂区废水来自地面及设备冲洗水、酸雾净化塔排水、储罐区水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地面及设备冲洗水、酸雾净化塔排水、储罐区水吸收废水均回用于速凝剂生产环节,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 (略) 排入北控水务集团红庙子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项目产生废活性炭4.2t/a、废包装物0.5t/a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下灰25.5t/a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