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05日10时至2024年10月06日1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财产名称 | (略) 郫都区郫 (略) 西北段10号华夏小区1栋1单元2楼3号 | ||
起拍价(保留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1000元 |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郫都区郫 (略) 西北段10号华夏小区1栋1单元2楼3号 | ||
(略) | (略) (略) | ||
财产所有权人 | 被执行人 | ||
房屋用途、权利、房屋性质、土地用途 | 住宅/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城镇住宅用地 | ||
房产证号/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证号:监证*,郫国用(2010)第2-860号 / 监证*,郫国用(2010)第2-860号 不动产单元号:*GB*F* | ||
建筑面积/土地分摊面积 | 产权登记面积为:135㎡/土地分摊面积:26.54㎡ 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 ||
土地使用期限 | —2074年01月01日至。 | ||
登记时间 | 2010年5月5日 | ||
房屋竣工时间 | 约2000年 | ||
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 ||
房屋户型 | 4室2厅1厨1卫(以实际为准、按现状拍卖) | ||
全部楼层 | 6层 | ||
所在楼层及层高 | 2层/层高月3.0米 | ||
是否有电梯 | 否 | ||
房屋朝向 | 西南 | ||
财产控制占有情况 | 被执行人使用 | ||
权利限制 | 有查封、无抵押 | ||
权利来源 | 执行裁定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其他情况说明 | 1、拍卖标的物是以其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出价时以现状予以酌情考虑。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查看、了解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所有的瑕疵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3、本次拍卖包含房屋装修价值,不包含存在于室内的动产、可移动家电、家具设备等。 4、拍卖标的物房屋物业欠费情况:尚欠物管费(清洁费),具体欠费情况请咨询物业。 5、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照标的物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交付,根据案件执行情况确定交付时间。 6、对非法占有、妨碍交付等违法行为,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交付,进行腾退。 | ||
特别注意事项 |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拍卖房产为商业用房,具体税费政策标准,竞买人请自行向税务部门咨询了解。 | ||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 邓法官*、*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 (略) 络询价确认,*元为拍卖参考价, (略) 决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元。本次拍卖所展示的财产信息仅供参考,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视频,供竞买人参考。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并在买受人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同时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通过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及视频,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09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9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略)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略) 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平台)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4年10月15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甘孜州直属支行;账号:*8982;转账时务必备注:(2024)川3301执恢40号)。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7个自然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略) 二段5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意向竞买人应当亲自到现场看样,如未到现场实际看样,将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交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36-*(工作日:9:00-17:00,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二段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