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修订版)的通知》(琼教发〔2022〕71号)精神,以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人口信息数据为基础,经学校审核确认学生名单,现将我县2023年拟实施的教育资助项目1个(2023年秋季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学生资助第八批,投入资金1.28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4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屯昌县教育局
通讯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83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屯昌县教育局2023年秋季拟实施教育资助项目明细表(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学生资助第八批)
屯昌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