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昆明 (略) 受云 (略) 委托,对云 (略) 2023年散烟分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HCZB*)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云 (略) 2023年散烟分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HCZB*。
3.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散烟分级用分级桌、分级凳、编烟架、送料车、独轮小推车、手提电子秤等设备一批,工作内容包括合格产品供货、验收、质保期保障等,预计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计数量 |
① | 分级桌 | 张 | 56 |
② | 分级凳 | 个 | 92 |
③ | 编烟架 | 个 | 50 |
④ | 送料车 | 辆 | 18 |
⑤ | 独轮小推车 | 辆 | 10 |
⑥ | 手提电子秤 | 个 | 8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含税):8.50万元。
5.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供货(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交货地点:云 (略) 隆阳生产部、昌宁生产部、芒市生产部、梁河生产部、盈江生产部(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保期:自最后一批货物交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及招标人要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1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10.投标 (略) 、 (略) 、云 (略) 采取禁入措施。
11.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搜索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进行获取。点击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步骤完成基本信息填写,上传“招标文件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无须到现场办理。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 (略)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
七、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中标人应按《 (略)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云价收费〔2018〕21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规定的相关标准承担本项目公证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公司网站》、《 (略) 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 (略)
地址: (略) 隆阳区建设路174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75-*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 (略)
地址: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
联系人:徐工、陈工
电话:0871-*、0871-*
十、监督电话
云 (略) 法规科:0875-*、纪检监察科: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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