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 (略) *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有偿化处置调查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15:4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三 (略) ( (略) 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赖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2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赖先生 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聂女士 0598-* |
项目概况
福建 (略) *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有偿化处置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 (略) ( (略) 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
项目名称:福建 (略) *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有偿化处置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总价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1 | 福建 (略) *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有偿化处置调查项目 | 1项 | 8.*元 | 详见标书 |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赖先生 | 0598-* |
注: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 (略) ( (略) 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方式:到三 (略) 登记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 (略) 开标室(清流县龙津 (略) 189号农机管理中心教学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 (略) 开标室(清流县龙津 (略) 189号农机管理中心教学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 户 名:三 (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8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218号
联系方式:赖先生 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 (略)
地 址: (略) 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联系方式:聂女士 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先生
电 话: 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