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 劳务派遣 销决字(2023)01号
大姚乐通 (略) :
你(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3月1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日(最长3日)内向你(单位)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宋风龙
收件日期:2023年3月10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赵 红 证号:*
李旭升证号:*
2023年3月10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