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万吨超微细、活性重质碳酸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超微细、活性重质碳酸钙技改项目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荣一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新建 2#厂房以及堆场,2#厂房建筑面积2700m2,堆场建筑面积2500m2,购置超细粉环棍磨、大型立式磨粉机、改性机、反击式破碎机、自动灌装机、脉冲除尘机等设备,同时完善厂区道路、绿化、给排水、配电等辅助设施建设,建设年产10万吨超微细、活性重质碳酸钙技改项目。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本次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破碎、磨粉、改性和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扩建项目2#厂房内两条破碎线破碎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集气管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磨粉和改性粉尘经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包装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包装粉尘经管道收集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最终合并进入一根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成品罐仓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在厂区设置密闭原料库,矿石卸料、堆放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淋抑尘等措施,物料输送环节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洗车废水、选料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洗车废水、选料废水、初期雨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污水处理厂接 (略) 政管网排入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厂房设置双层隔板,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并定期维护保养,破碎机采用地埋式+隔音罩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石、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泥砂、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废石、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泥砂集中收集后回用;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科技商务局经济信息化局(项目代码为2101-*-07-02-*)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