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 (略) 现对 湖南双新生猪屠宰冷链配送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 保温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内容)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合理低价择优选择供应商。
2.招标人:湖 (略) 。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湖南双新生猪屠宰冷链配送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2项目地点: (略) 苏仙区栖凤渡镇 。
3.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04m2,地上建筑面积:*.04m2,地下建筑面积: 0m2。
3.4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
3.5工期要求: 300天 。
3.6招标范围: 1#栋宿舍楼、3#栋屠宰车间,锅炉房、水泵房、清洗中心、门卫保温专业工程施工,具体参考建设单位提供的加盖好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施工图纸。
3.7招标内容及品牌:外墙内保温6948㎡、外墙外保温2585㎡。
3.8质量要求:
3.8.1按国家标准执行;
3.8.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8.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8.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方另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为:使用的材料工序必须符合本工程图纸的要求 。
3.8.5*方须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行政机关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3.8.6产品质量标准名称和编号: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 (略) (略) 上注册;
4.2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 100.*元);
4.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提供 2 年财务报表);
4.4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13%);
4.5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4.6提供近 2 年承担过 1 个类似业绩。要求: / ,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4.7: / 。
5.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 合理低价法 评审法,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6.投标报名
6.1招标联系人:何恒磊 电话:*
6.2报名时间:2024 年 3月 26日8 时0 分至2024 年4月 2 日4 时0 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 2024 年 4月 3 日8 时0 分。
7.2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6日8时0分,地点为:一楼会议室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8 日8 时0 分。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湖 (略) 纪检监察部依规实施的行政监督。
11.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苏仙区东岭逸景省四建办公室
联 系 人:何恒磊
电 话:*
湖 (略) 郴州分公司
2024年3月26日
1.招标条件
湖 (略) 现对 湖南双新生猪屠宰冷链配送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 保温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内容)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合理低价择优选择供应商。
2.招标人:湖 (略) 。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湖南双新生猪屠宰冷链配送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2项目地点: (略) 苏仙区栖凤渡镇 。
3.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04m2,地上建筑面积:*.04m2,地下建筑面积: 0m2。
3.4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
3.5工期要求: 300天 。
3.6招标范围: 1#栋宿舍楼、3#栋屠宰车间,锅炉房、水泵房、清洗中心、门卫保温专业工程施工,具体参考建设单位提供的加盖好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施工图纸。
3.7招标内容及品牌:外墙内保温6948㎡、外墙外保温2585㎡。
3.8质量要求:
3.8.1按国家标准执行;
3.8.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8.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8.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方另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为:使用的材料工序必须符合本工程图纸的要求 。
3.8.5*方须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行政机关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3.8.6产品质量标准名称和编号: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 (略) (略) 上注册;
4.2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 100.*元);
4.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提供 2 年财务报表);
4.4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13%);
4.5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4.6提供近 2 年承担过 1 个类似业绩。要求: / ,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4.7: / 。
5.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 合理低价法 评审法,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6.投标报名
6.1招标联系人:何恒磊 电话:*
6.2报名时间:2024 年 3月 26日8 时0 分至2024 年4月 2 日4 时0 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 2024 年 4月 3 日8 时0 分。
7.2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6日8时0分,地点为:一楼会议室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8 日8 时0 分。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湖 (略) 纪检监察部依规实施的行政监督。
11.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苏仙区东岭逸景省四建办公室
联 系 人:何恒磊
电 话:*
湖 (略) 郴州分公司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