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海陀乡大海陀村乡村旅游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大海陀乡大海陀村乡村旅游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赤城县数据和 (略) 以赤数政【202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嘉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赤城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赤城县嘉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JKXY-* 工程名称:2024年大海陀乡大海陀村乡村旅游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399.57㎡,总建筑面积1391.35㎡。主要 (略) (略) ,其中1#院用地面积425.25㎡,建筑面积283.70㎡;2#院用地面积251.12㎡,建筑面积181.79㎡;3#院用地面积158.56㎡,建筑面积76.21㎡;4#院用地面积239.98 ㎡,建筑面积128.93㎡; 6#院用地面积:380.01 ㎡,建筑面积207.71㎡ ;7#院用地面积:263.52㎡,建筑面积135.44㎡ ;11#院用地面积:314.36㎡ ,建筑面积174.07㎡;12#院用地面积:366.77㎡,建筑面积203.50㎡;并配套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地点:赤城县大海陀乡大海陀村。 计划工期:(1)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3日历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6)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承担。特别提示(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2)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8 09:00至2024-10-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赤城县嘉骏 (略) 联 系人:裴部长 电 话:0313-* 邮 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鑫源建设 (略)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邮 箱: *@*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赤城县文化广电旅 (略) 电话:0313-*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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