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办理外商投资项目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发改外资〔 *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略) 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外商投资法,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提高外商投资项目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便利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对于投资总额 * 万美元及以上、且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办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给省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 (略) 生产建设兵团) (略) 门。
?? * 、项目单位直接向省 (略) 门提出项目确认书办理申请,同时提供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适用鼓励类产业政策条目的说明、用汇额、执行年限、进口设备清单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说明。
?? * 、省 (略) 门对符合《 (略)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 * 〕 * 号)等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适用的鼓励类产业政策条目、项目投资总额以及 (略) 确认。省 (略) 门可根据需要征求意见或开展评估,对于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项目按照统 * 格式(见附件1),在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意见和评估时间)出具项目确认书,并附加盖印章的进口设备清单。对于不符合的,省 (略) 门应告知项 (略) 说明。
?? * 、项目单位 (略) 门出具的项目确认书、进口设备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
?? * 、对于已经确认的项目, (略) 过程中确需变更项目单位、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总额、用汇额、执行年限、进口设备清单等主要事项的,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省 (略) 门审核同意后出具变更文件, (略) 在地直属海关。
?? * 、省 (略) 门在出具确认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将确认的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确认书文号、项目代码、项目统 * 编号、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项目单位、项目性质、项目内容、执行年限、投资总额和用汇额)回传国家发展改革委。 * 年底前可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 (略) 回传, * 年起通过在线平台回传。
?? * 、在本通知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出具项目确认书的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 (略) 完后续批次设备进口的,项目单位凭确认意见及后续批次进口设备清单提出申请,由省 (略) 门负责确认出具后续批次进口设备清单。此类项目如确需变更项目单位、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总额、用汇额等主要事项的,按照本通 (略) 。
?? * 、项目单位应确保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总额、用汇额、进口设备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项目 (略) 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 、省 (略) 门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出具确认书,并尽快完善在线平台,抓紧依托在线平台实现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的线上申报、办理、进度可查询。同时,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 (略) 门项目确认书 (略) 下放。
??十、外商投资项目适用鼓励类产业政策条目确认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省 (略) 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工作衔接,加强对本通知的宣介,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对于产业条目适用存在争议的,按照《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外资鼓励项目免税确认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 * 号)规定办理。 (略) 当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 * 、有关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办理的其他事宜,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 * 号)执行。对于投资总额 * 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由省 (略) 门按照本通知第 (略) 信息回传,无需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十 * 、本通知自发 (略) 。
??附件: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格式)
?????2.项目进口设备清单(格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