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 (略) 年产1.*余吨大型结构件、销轴、销套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余吨大型结构件、销轴、销套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建设地点: (略) 萧县经济开发 (略) 3号;
建设内容:安徽 (略) 年产1.*余吨大型结构件、销轴、销套项目位于 (略) 萧县经济开发 (略) 3号,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标准化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和其他辅助工程, (略) 场行情和企业发展需要,项目采取分期方式进行建设,目前购置切割、机加工、焊接、抛丸、喷塑固化、喷漆、电泳等工序生产设备,达到年产顶升横梁1500吨,上、下支座1500吨,剪叉车8000吨,结构件2000吨的生产能力。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个人署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