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住房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屏南 (略)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屏建函〔2020〕 (略) )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 *** -47-01- *** )。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城市功能,加强文化事业的建设,拓宽服务功能。因此,其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屏南 (略) 选址位于屏南县东区用地范围内,位于县一中东侧;屏南 (略) 选址位于 (略) 与县政府交叉口西南200米。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 .38平方米。建设内容 (略) (文化组团、 (略) 组团和三校组团) (略) ,同时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建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 .75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32个月。
六、 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好项目“安征迁”工作 (略) 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 (略) 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投标:该项目招投标按闽发改法规〔2015〕 (略) 及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执行。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按规定程序报批。
原屏发改投资〔2018〕 (略) 和屏发改审批〔2020〕 (略) 文作废
屏南县 (略)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