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我局拟对筑梦(山东) (略) 工业废物高效综合利用年产*吨水泥配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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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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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业废物高效综合利用年产*吨水泥配制项目 |
建设地点 | 莒县库 (略) 西村北880米 |
建设单位 | 筑梦(山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加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原料仓5个、成品均化仓2个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工程等,二期主要建设原料仓5个、成品仓3个及其他辅助设备,不建设生产车间。建成后年产*吨水泥配制品(一期*吨、二期*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水泥原料筒仓、矿渣粉和粉煤灰筒仓、成品筒仓颗粒物分别经仓顶二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排气筒排放;混合工序于全密闭混料机内进行,粉尘全部回落于混料机内,不外排;装车工序采用密闭库底散装机通过气力输送进行产品灌装,粉尘全部回落于罐车内。项目原料库、车间封闭,地面硬化,定期清扫,运输车辆轮胎冲刷,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 (略) 。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粉尘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厂内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生活垃圾和废布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