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浦江县通济桥水库的三十年用水权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 通济桥水库位于钱塘江支流浦阳江上游,坝址位于通济桥村附近,距浦江县城浦阳镇中心4.0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04.5km2。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8.6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取水量约6570万立方米/年。通济桥水库维修养护及时到位,大坝运行情况良好,各建筑物均处于可控正常运行状态,防洪、渗流、结构等安全综合评价均为“A”级。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其他披露内容 一、通济桥水库位于钱塘江支流浦阳江上游,坝址位于通济桥村附近,距浦江县城浦阳镇中心4.0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04.5km2。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8.6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取水量约6570万立方米/年。通济桥水库维修养护及时到位,大坝运行情况良好,各建筑物均处于可控正常运行状态,防洪、渗流、结构等安全综合评价均为“A”级。(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 二、受让方须在受让前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受让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规划用途、标的现状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受让方承诺独立承担,转让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转让方须在用水权相关水资源生产经营中,涉及有关环保、水保的相关事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取水总量超过本行政区控制目标。 四、受让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受让方应依法足额缴纳用水权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关的各种税、费。 五、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等均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 六、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已予以确认。 七、详见《浦江县通济桥水库30年用水权转让及经营合同(样本)》。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浦江县水务局 注册地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5E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48,000.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当天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20个自然日内 一次性缴清所有款项,具体以合同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00万元保证金至浙交汇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合同签订时间及转让金额支付方式:竞价成交当日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生效后120个自然日内向产权单位(浦江县水务局)一次性缴清所有款,具体以合同为准。 3、受让方在用水权相关水资源生产经营中,涉及有关环保、水保的相关事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取水总量超过本行政区控制目标,不得向行政区外用水户进行水权转让; 4、受让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受让方应依法足额缴纳用水权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关的各种税、费。 5、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整。 6、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浦江县通济桥水库30年用水权转让及经营合同(样本)》执行。 7、合同样本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除外。
受让方资格条件 企业法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文本: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 、 浦江县通济桥水库30年部分水权合同(样本)V3.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标的清单.xls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 0579-* 手机 *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王小杭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