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配套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 (略) 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02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清开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略) 清苑区。2.1.2建设规模:园区道路新建工程规划路线起自国道G107,路线向南经唐庄村、上跨沧榆高速、横穿魏村、下穿雄忻高铁, (略) 道S328流河至满城公路,开发区内路线长约2.569公里。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2.1.3工期:15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2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5)特别说明: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该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牵头人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9:00至2024-02-20 17:00,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清开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 (略) |
地址: | (略) 清苑区 | 地址: | (略) 竞秀区阳光大街1030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周朝南 | 联系人: | 蔡子豪、张灿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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