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 (略) 级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案件QQHEXJ0001号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来信反映问题较多,但绝大多数与环境保护无关,涉及环保的问题主要是反映被举报人甘南县巨宝镇褚文江,于2010年左右破坏草原、湿地,开荒1816.89亩,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手续,政府部门也没有对其进行过处罚。二是1816.89亩耕地退耕还草不彻底,存在异地还草问题,将好地继续耕种。
二、整改情况:经过调查,褚文江与巨宝镇政府有土地承包合同,经咨询公安机关和律师认为褚文江构不成非法开垦草原,属于巨宝镇政府责任,时任巨宝镇党委书记苗云年因与本案有关已被判刑,现正在服刑。
环保督察案件督办后,原畜牧局、巨宝镇政府开始调查处理,在退耕还草的过程中, (略) 开展草原清查工作,由于二总干两侧的草原形状不规则,巨宝镇政府为了便于管理,将草原和一般耕地在原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在同一地块内优化集中划定草原范围。数据在2018年末完成,机构改革后草原 (略) 测绘局审核后我县于2019年4月将草原 (略) 林草局备案。环保督察销号材料和地块都使用的优化后数据,原草原地块在2019年自然资源局实施了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 (略) 人民政府(齐政函﹝2020﹞5号)对该项目出具了《 (略) 人民政府关于甘南县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终验的批复》。
巨宝镇西大甸子二总干两侧地块都属于平原地带,相邻地块地类性质相同,且都在同一个地群内,不存在异地还草和留好还劣的现象。
三、完成情况:经调查,该案件不属实。
四、公示时间:**日至**日
五、受理部门:甘南县林业和草原局
六、受理电话:0452-*
七、受理地址:甘南县甘南镇文明大街22号甘南县林业和草原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甘南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甘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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