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
出 让 公 告
黄土交易告字〔2024〕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WG(2024)4号 | D06管理单元发展大道以西(纺织机械厂附属配件厂以北)A02地块 | 6820 | 二类工业用地 | 43年 | 1.0-1.5 | ≥40% | ≤15% | 197 197 |
WG(2024)4号地块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出让用地面积的7%;行业及投资条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产后亩均税收≥*元/亩,土地产出≥*元/亩;环保条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要求,该项目如规划设计为存放钢材的*戊类仓库,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如规划设计为存放可燃固体的*类仓库,应分别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下*区负责,因收回补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下*区承担。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 (略) 上挂牌出让 (略) 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3、竞买人应在挂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竞得人还应提交《成交资格通知书》、报价单等。经审查后,未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办理退款手续;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如竞买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可登录黄石公共资源 (略) (http://**)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5、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 (略) (略) 保证金账户。允许银行出具电子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账户名称: (略) (略) ;
账号:系统随机选出的12位虚拟账号;
开户行: (略) 黄石分行。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前,须仔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并到出让地块现场认真考察,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同对挂牌出让公告无异议。
3、本次出让地块出让年限为43年(出让年限与A01地块保持一致,截止日期为2067年5月21日)。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区分局办理交地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交地确认书》 (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同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竞 (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规划条件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5、竞得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严格执行开竣工申报、公示制度,项目开竣工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延建手续。
6、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若存在暗坟、 (略) 等,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现状的,应自行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可能发生的相应费用,该项费用不计入成交价款中。
2、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保证金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竞买保证金转账的在途时间,适当提前缴存,以免因系统间对接的延误,导致不能获取竞买资格。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8月29日下午16时止。
2、挂牌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9月2日上午10时止。
在报价期限截止前10分钟,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参与了竞价,系统将启动限时竞价程序,并自动按限时竞价规则确认是否成交。
六、其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1、出让人名称和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团 (略) 22号)
2、 (略) 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3、联系方式
(略) (略) ( (略) 民之家4楼417室)
联系电话:0714-* 郑女士 0714-* 李先生
(略) (略)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