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恩消失模模具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汇恩消失模模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嘉禾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汇恩消失模模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嘉禾县珠泉镇坦塘工 (略) |
建设单位 | 嘉禾汇 (略) |
项目概况 | 嘉禾汇 (略) 拟投资*万元,在嘉禾县珠泉镇坦塘工 (略) 建设“汇恩消失模模具项目项目”,项目用地约20.9亩(*.3平方米)。建设标准厂房3栋,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拟建4条消失模生产线,年产*吨消失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发泡有机废气经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标准。 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 (略) (略) 进入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废活性炭、废UV灯管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属于一般固废,用于农用地施肥,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