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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项目单位: (略) 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 (略) 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门头 (略) 。
一、招 标 人: (略) 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 址: (略) 清水镇黄安坨村
三、项目名称: (略) 区2014年北 (略)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四、项目概述:
1、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厌氧发酵罐一座,落地双膜储气柜一座,阳光温室一座,沼肥池一座,净化间、电控室、增温室、发电机房各一座。
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 (略) 《 (略) 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 投标人应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红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企业以往同类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外省市企业需出具进京备案证明等。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略) 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报名时间: * 日早9时起至 * 日下午16:00止( (略) 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 (略) 大厦B座1106室;
九、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要求。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 (略) 大厦B座1106室
联系人: 韩春玉 (电话: ***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