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4]14号)
曲出告字[2024]14号 2024/07/31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18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 (略) 东、支漳河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4 | 建筑密度(%) | ≤22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5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25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09时5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3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四楼会议室通过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18 号地块: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4日 09时5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设规划条件:
1.该 (略) 更新项目(回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 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类别为中高层,1.0<容积率≤2.4,建 筑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限高 54 米,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 1.0 平方米。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面积计容, (略) 超过 3 平方米 按全面积计容;
2.该宗地主要出入口位于北侧,小区采用人车分流,小区内 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
3. (略) 道路红线 15 米,退让支漳河蓝线不低于 30 米, 按规定退 (略) 和地界,日照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4.该宗地南侧紧临支漳河,防洪排涝要求较高,场坪整体标 高不得 (略) 道路中心线标高 3.3 米;
5.商业配套及公共服务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和县城公共服务要求,物业管理与服务设施不低于 148 平方米,社区快递 驿站不低于 30 平方米, (略) 场不低于 180 平方米,不配建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配建部分由县行政审批局牵总负责验收、移交,其他相关部门及曲周镇政府做好配合工作,移交必须达到基本使用(或者正常办公)标准;
6.机动车停车位至少按户数 1:1 配建,应按停车位数 100%预 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7.非机动停车场地禁止设于地下,其中电动自行车按户数不 低于 1:1 配建,并配备遮阳(雨)集中充电设施;
8.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 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9.提倡建设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10.设计样式和标准、色彩等指标要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11.未尽事宜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2018)、《河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 (略) 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 号)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12.规划设计方案需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批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线上方式,申请人可于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2日打开“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http://**)”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略) 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申请人需要使用河北CA登录。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关于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略) 上办理方式及 (略) 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tp://**/ggzyhd.html,具体事宜可联系CA咨询电话:*。
(三)1、本宗地为无底价出让。2、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至合同金额 5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3、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具体要求,请与曲周县行政审批局联系。
(四)如现场出现停电、断网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挂牌报价不能正常举行的,则改为线下进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曲周 (略) 48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曲周县财政局曲周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账号:*419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