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配送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 16:30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章江 (略) 6号富地中心10栋1-3#店面2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都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07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章江 (略) 6号富地中心10栋1-3#店面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附件: | |||
附件1 | 谈判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配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章江 (略) 6号富地中心10栋1-3#店面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MCG-F3001-1
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1年服务期满后,如政策无重大调整,采购单位满意度达到85%以上经采购单位同意,采购单位可以与其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如政策有重大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按照新政策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三)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四)本项目特定资格:响应供应商需具有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五)响应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章江 (略) 6号富地中心10栋1-3#店面2楼
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申领 。邮箱地址:*@*ina.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章江 (略) 6号富地中心10栋1-3#店面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章江 (略) 6号富地中心10栋1-3#店面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响应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响应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响应供应商需具有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某单位
地址: (略) 宁都县
联系方式:李先生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章江 (略) 6号富地中心10栋1-3#店面2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