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3—2024>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拉孜县人民防空警报设备询价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拉孜县人民防空警报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需求:采购一套电声警报一体机和一套中央控制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五)安装地点: (略) 拉孜县县城内指定位置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应包含: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文件及资料;4.报价单(加盖公章);5.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6.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且需要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日18:00,逾期将拒绝接受。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拉孜县发改委3楼办公室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3.com
(三)要求装订成册,并加装公章密封。正本1份,副本2份(通过邮件递交投标文件的中标后7日内补交原件)。
四、中标条件: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在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报价应是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安装调试费、保修期内售后维护费、技术培训费、税金、运费等各种应有费用。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拉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西藏自 (略) 拉孜 (略) 19号
联系方式:索朗德吉,0892-*
五、服务期限:在完成采购内容后,需对防空警报器免费维护保养2年。
六、付款方式:相关设备按照合同约定安全调试无误,并经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至中标方指定账户。
附件:拉孜县人民防空警报设备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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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