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X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X | 公告时间 | 2017年#月#日 10: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月#日 09:00至2017年#月#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X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月#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X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 ||
预算金额 | ¥747.5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X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X雁鸣湖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X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1.招标条件:
略条件,略受X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略,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7年度X雁鸣湖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 ##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X雁鸣湖镇
2.5工 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西村、张庄村田间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万庄村、X庄村田间道路工程
注:每家投标单位可以投报以上两个标段;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报名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1.2(三证合一的按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3.1.3报名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3.1.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具备中级职称证,且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工程师证及建造师证发放之日起为准),略会保险证明,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造价工程师、资料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
3.3第一、二标段:投标人其他要求
3.3.1投标单位自2017年#月#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略上截图);
3.3.2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年#月#、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3投标人近6个月依法纳税的略保缴纳证明;
3.3.4投标单位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略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和中略(www.ccg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对列略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略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补充耕地储蓄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工程。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11 日至2017年 12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X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X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3室报名: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4.2(三证合一的按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
4.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略)、职称证、劳动合略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略上查询截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报略)、劳动合同、略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略上查询截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工程师、资料员、质量员)上岗证、劳动合略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略上查询截图);
4.5提供投标单位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略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略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查询内容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4.6报名时要求被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略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略上查询截图);
4.7企业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四大主体盖章)略上截图);
4.8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年#月#、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9信用中国和中略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0投标人近6个月由依法纳税的略保缴纳证明;
4.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请各报名人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资料装订成册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投标单位提交的略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相关略查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X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上午9: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在、《X招略》、《X略》和《中牟略》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X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X雁鸣湖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X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王女士/白先生
电 话: ## ##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