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702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奉贤区南门港水闸改造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2〕181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为加快施工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原则同意外河翼墙后平台、外河海漫段护砌等灌砌块石结构调整为混凝土结构。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现场勘察资料,为确保水闸安全运行,原则同意增加防冲槽以内河道清淤20410.49立方米,防冲槽以外河道清淤5518立方米。
(二)根据运行管理部门意见,为增强闸门防腐能力,原则同意增加牺牲阳极法的防腐措施,同时将原设计液压活塞杆采用的表面镀陶瓷工艺改成表面镀铬工艺。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