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23年第二次废旧物资处置项目02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YX01-F-*-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1月15日
一、评标情况标段(包)[001]第二次废旧物资处置02包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魏县鹏昌微利 (略) ,投标报价:15.*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北京凯振兴 (略) ,投标报价:14.*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廊坊 (略) ,投标报价:14.*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魏县鹏昌微利 (略) )的项目负责人:田文彬;
中标候选人(北京凯振兴 (略) )的项目负责人: 郝金华;
中标候选人(廊坊 (略) )的项目负责人:刘光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魏县鹏昌微利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凯振兴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廊坊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魏县鹏昌微利 (略) )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凯振兴 (略) )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廊坊 (略) )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因上述服务期为必填项且数字表达,故只能填 0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北京华商三 (略) 党建部(合规审计部)。
监督电话:010-*-8220
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北京华商三 (略)
地 址: (略) 通州区经济开发区创益东路9号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10-*-8373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马家堡路 180 号蓝光云鼎 1006 室联 系 人: 张帆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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