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略) (略) 学生公寓内部功能房间改造项目已完成预算校内评审工作,审定的项目总投资(略).9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略).17元,现拟进行施工招标。根据《海南 (略) 工程(修缮)项目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经研究,拟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该项目施工单位,比选工作由基建与后 (略) 组织。具体比选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 (略) (略) 学生公寓内部功能房间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比选。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 (略) 海南 (略) 内,项目建设内容:将学生公寓1栋二楼、5-6栋二楼和7-8栋等目前用于杂物存放的 6 间公共房间改造为 3 间多功能房,改造后的房间将作为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的新场所。主要施工为对上述学生公寓的公共房间内部进行装修改造、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
3. 施工招标控制价:(略).17元。
4.工期:30日历天。
二、比选内容
通过比选选定海南 (略) (略) 学生公寓内部功能房间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由选定的施工与监理单位分别承担该项目施工工作。
三、比选方法
通过比选方式,采取“合理低价法”进行比选。组成比选小组,比选小组由分管基建校领导、基建与后 (略) 、采购与招标服务中心、计 (略) 、国有资产 (略) 、学 (略) 组成。投标单位需满足3家或3家以上报名予以进行比选活动,投标单位按比选方案要求进行报名,并由分管基建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通过比选程序确定该项目施工单位,对参与比选活动的投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无记名方式对投标单位进行投票,获得票数最高者将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类似项目业绩(列出业绩表,并提供合同);
6.不接受联合体。
比选投标要求:
1.比选需提供的材料:①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②营业执照、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④资质证书、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保、⑥类似项目业绩、⑦报价函(详见附件)、⑧其他与项目相关材料;
2.比选材料应制作封面(写上“海南 (略) (略) 学生公寓内部功能房间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比选申请书 + 投标单位名称 + 日期”),并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排版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密封完整,一式3份。
3.开标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5.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需在报名截止前到校进行场地勘察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基建与后 (略)
联系电话:(略)(武工)
附件: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