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 (略) 路以南、桃花路以东约8亩地块(控规单元编号:CY5-1-A * - * ),面积约为8亩,规划用途为市政公用设施,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为提高储备土地利用效率,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拟 (略) 临时利用,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水厂路以南、桃花路以东、 * 洲高架与 (略) ,面积约为8亩;
2、拟临时利用期限:1年;
3、拟临时利用用途:临 (略) ;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略) 内容有异议,请于 * (略) 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甘念萍、邓娟
联系电话: ***
(略) (略)
* 日